第三百二十九章 姜砚之的正确用法-《将门凤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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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胡子着急的夺过帕子,“秀娘,这可如何是好,咱们今日非要找到那周神医不可。老伯老伯,你可能帮帮我,内子为了救我,伤了肺腑,今日若是寻不到周神医,怕是,怕是……”
“我们成婚三年,好不容易才怀得一胎,若是若是……那便是一尸两命啊!我是个跑商的,别的没有,就是钱多,老伯若是能够帮我们想想办法,那我必有重谢。”
那老者一听,捂住了他的嘴,见没有人注意,这才松了口气,“这么大声嚷嚷什么?罢了,也算是你们的缘法,这里这么多人,偏生就寻到了我。一会儿就跟在我的身后,装作是我的仆从吧。”
大胡子一脸惊喜,对着老者行了个大礼。
不一会儿,那老者便站起身来,悄悄的离开了人群,大胡子同病妇人一路跟着,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墙的一角,从那上头放下来了一个筐儿,先将那老者吊了上去,随即又将大胡子同病妇人吊了上去。
大胡子进了城,焦急的对着老者拱了拱手,然后递给了他两坨金子,说道,“如此便多谢了。”
老者点了点头,麻利的将金子收下了。
大胡子带着病夫人,一个转角,消失在黑暗之中。
二人寻了个客栈住了,一进去,闵惟秀便猛的喝了一口水,咕噜噜的吐了起来。
“你竟然还会说胡话?以前也没有听你说过。”
姜砚之嘿嘿一笑,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,“在汴京若是说契丹语,还不被人打死。你别看我这样,学问还是不错的。我总想着,万一哪一日,要让我来审辽国细作,或者辽人在我大陈境内犯了事,那我总得听得明白吧。”
闵惟秀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,有一点她同姜砚之格外的像。
喜欢的事情,就都学得又快又好,不喜欢的,怎么学都学不会。
就像她学回,请了各种厉害的女红师傅,照旧连一只鸭子都秀不出来,更别说绣鸳鸯了。
“那你怎么知道,那个老者能够带我们进城呢?”
姜砚之越发得意了,“那么多人等在门口,大多衣衫不整,可见是心急火燎的,唯独他皮帽子戴着,小火炉抱着,面露镇定之色,衣服穿着又厚又暖,还系得整整齐齐的,连一个包袱都没有带,根本就不像是逃难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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