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突发意外-《真龙血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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迪特猛然间提高音量,招手叫来一个年轻的商队伙计,扔给他一个银币叫他去佣兵行会找猎人,然后才回过头来,目光炯炯地盯住罗德。
“不管你怎么认为,但按帝国律条,她是你的合法财产。你可以宠她爱她,也可以毫不在乎地把她送人或给她自由让她爱去哪去哪。如果觉得她应当享受平等且受尊重,还可以为她设法弄个公民身份甚至像一些极端人权主义者那样——游走、演讲、活动,为兽人整个物种争取和精灵或矮人一般的地位。但在那可能会有的《兽灵人权法》颁布之前,至少今天,她逃跑便等同于把你的财产偷走!”商队队长顿了顿,深呼吸一口气后才继续说道,“作为佛斯特家族的继承人、未来的上温维公爵,就算你心里不在乎她的去留,至少也得摆出个重视自己财产的态度来。哪怕随便放个悬赏让其他人去追捕,追不回来或者追回来了当面告诉那小狐狸精你原谅她了再把她放掉……也绝没有像个败家子一样——坐在这里唉声叹气,说什么‘算了’的道理!”
虽然觉得迪特的语气有些过分激烈,但侍卫队长和女法师都默不作声并暗暗颔首赞同:佛斯特家作为米德兰数一数二的显赫家族,拥有帝国最富饶的土地和最有油水的产业,资产折现过来足以买下一个小国……如果继承人打小就养成了轻视自己合法财产的坏习气,那会吸引来多少觊觎其家族财富的狐朋狗友甚至会专门设局的骗子?家业早晚被他给弄垮咯。
今天这事怎么收场都可以,唯独不能“算了”!
拿了迪特的银币正快步跑出旅店门的伙计却惊叫一声后退回了店内,有些害怕地望着门外出现的某人某物。
在大堂内所有人的注视下,两道身影跨入了门槛。
其中一个是人,这个男子三十岁模样,身材高大头发枯燥凌乱,穿着有些陈旧、领口和肩膀等部位都有绑绳的皮背心,肌肉结实的四肢上都戴着皮质的护具,背着一把颇长的剑,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不少伤疤,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。
赫然是昨日在城门口与罗德搭上过话的冒险者——而在他身边,便是当时吓到过包括迪特在内所有人的那头巨狼。
旅店招待迎上去说了几句话,大概是想阻止这头巨狼进入他们的营业场所。
“老子给钱!来点吃的,再订一个大房间!”
那冒险者本就人高马大还长相威猛,此刻皮甲上溅射到以及身旁巨狼嘴边的血迹更是加强了他的威慑力。他一把将十数个铜币塞进招待怀里将其推开,大跨步地走进旅店大堂,略有些意外地扫了眼聚成一团商量事情的商队众人,在一张空桌子边坐了下来。
一只小牛般壮硕的巨狼,却像猫咪一样乖巧地席地而坐、就着稀粥吃一大盘烤肠,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观察这一幕无疑是件很新鲜的事情,更别提这还正是罗德昨日想摸却没敢摸的毛家伙——饶是刚刚跑了狐灵的少年,也稍微振作了些精神,饶有兴致地盯着看个不停。
但比罗德更来劲的是迪特:一条超大的“犬”送上门来,这不巧了么!
“这位好汉,可是魔物猎手?”迪特走到正大吃大嚼的冒险者对面坐下,带着商业的笑容开口道,“看样子,昨夜收获颇丰?”
他并不是信口胡来,而是有判断依据的:普通的佣兵和冒险者会把武器置于腰间,方便在遇情况时握住剑柄随时拔剑——只有魔物猎手会把剑背在背上,一是因为他们爱用定制的加长剑,不背着影响走路还难以拔出;二是因为他们一般不与其他智慧生命为敌,在工作时亦会早早做好准备并把剑拿在手里,不用纠结拔剑速度或动不动就按着剑柄以示威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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